以集團發展成效檢驗黨建工作成效
為進一步推動集團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合發展,根據工委組織部《關于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凝聚基層治理力量的意見》要求,海控集團開展了“我是黨員我帶頭”主題活動,通過“亮身份、亮目標、亮責任”,圍繞集團2020年重點工作目標,簽訂“我是黨員我帶頭”承諾書,用實際行動做示范、樹榜樣,實現以集團發展成效檢驗黨建工作成效。
一、召開動員大會,強化責任擔當。4月13日,海控集團召開“我是黨員我帶頭”主題活動動員會議,此次會議既是動員大會,也是一次黨性教育,會議通過重溫入黨誓詞、下發作戰令、簽訂“我是黨員我帶頭”承諾書等方式,增強黨員的榮譽感、責任感、使命感和自我約束意識。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彩元同志就如何實現以集團發展成效檢驗黨建工作成效進行了動員講話,講話結合集團國企性質,勇擔“政治、經濟、社會”三大責任,明確了集團“以履行經濟責任、推動業務發展為第一要務,以履行政治責任、抓好黨建工作為引領和保障,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推動發展成果共享”的黨建工作“路線圖”,動員和號召集團黨員干部和群眾職工自覺強化責任意識和使命擔當,用實際行動踐行黨的初心和使命,為實現個人目標、集團戰略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二、豐富活動形式,突出業務結合。一是成立“黨員突擊隊”。結合集團2020年度工作目標,分別成立“海洋產業發展突擊隊”和“供應鏈金融發展突擊隊”2個黨員突擊隊,突擊隊職責是攻山頭、炸碉堡,在實現集團年度重點和關鍵工作任務方面實現新突破;二是劃分“黨員責任區”。結合集團前中后臺不同部門職責和黨員分布情況,將集團及子公司劃分“后臺保障責任區”“中臺支撐責任區”和“前臺開拓責任區”3個“黨員責任區”,責任區功能是不斷優化責任區管理機制和協同機制,重點動員督促責任區內各部門及子公司非黨員負責同志,發揮好“領頭雁”的作用,推動工作發展;三是設置“黨員示范崗”。結合3個“黨員責任區”重點崗位,分別設置黨建工作崗、戰略規劃崗、法務審核崗、融資管理崗、投資管理崗和投后管理崗等6個“黨員示范崗”,黨員示范崗通過佩戴黨徽、掛牌上崗等形式,積極發揮黨員模范先鋒作用,帶動引領其他黨員、群眾職工做好崗位工作。
三、強化監督考核,注重工作實效。一是制定工作清單。圍繞集團2020年度工作計劃,結合“黨員突擊隊”“黨員責任區”和“黨員示范崗”的功能職責,制定了活動工作清單,內容主要包含11個工作目標和35項具體措施,明確了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并在集團范圍內進行公示,實現“亮身份、亮目標、亮責任”;二是加強考核監督。集團黨建與綜合部、戰略發展部等部門負責活動實施全過程考核監督,所有活動內容講求實效,不給基層黨員增負,嚴禁形式主義。黨建與綜合部會同兼職紀檢人員負責工作作風考核;戰略發展部會同人力資源、法務部、內部審計等人員負責業務完成情況考核,形成協同考核監督合力,強化工作實效。三是開展總結表彰。結合集團年度工作總結大會,根據“黨員突擊隊”“黨員責任區”和“黨員示范崗”工作清單完成情況和引領表率作用,評選集團年度“優秀黨員”“優秀員工”。同時加強宣傳正面典型事例和先進人物,推廣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好經驗,實現以黨建促發展、以發展促黨建融合協同發展。